各省直部門,各市州、縣市區財政局:
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穩增長穩市場主體穩就業,降低政府采購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湘政辦發〔2022〕18號)文件要求,現就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降低門檻。符合法定條件的供應商憑《湖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格式見附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也可通過在金融機構辦理電子增信取得對應信用星級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和電子賣場交易,無需提供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等資格證明材料。
采購人、代理機構不得將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注冊地、本地分公司作為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和評分項。資格條件應屬于履行合同必須的條件,包括特定的專業資格或者技術資格、設備設施、業績情況、專業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涉及政府采購政策支持的創新產品采購的,不得提出同類業務合同、生產臺數、使用時長等業績要求。
二、降低成本。分散采購項目專家評審費、采購代理費由采購人支付。取消電子版采購文件工本費,紙質采購文件工本費并入采購代理費。集中采購機構不得收取采購代理費,公共資源(政府采購)交易平臺應免費為按規定必須進場交易的政府采購項目提供服務。供應商可用保函、電子增信替代投標、履約保證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交易平臺(含電子賣場)不得向供應商收取(代收)費用,不得指定、限制第三方服務機構。
湖南省首購產品目錄中的同類產品只有一種的、以及納入電子賣場鄉村振興館的農副產品,單次采購預算金額在限額標準以上的可在電子賣場直購;湖南省首購產品目錄中的同類產品達到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單次采購預算金額在限額標準以上的可在電子賣場競價采購。
三、加快支付。采購人應嚴格按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令728號)加快資金支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采購人不得單方面要求分期付款,不得以內部程序為由延緩支付。采購人可在合同中約定不低于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中小微企業合同預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供應商可以保函、電子增信替代預付款擔保、質量保證金。
繼續推廣政府采購合同線上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利用政府采購交易數據核定供應商信貸額度進行信用融資。
四、提高份額。預算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項目和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電子賣場直購適宜由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提供的,應面向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直購。上述標準以上的項目(包括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工程)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預留40%以上的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其中小微企業不低于60%。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采購人可將《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的中小企業承諾設置為資格條件。
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大型企業參加時可約定中標(成交)后將預留份額分包給中小企業;小微企業參加時給予10%-20%的價格扣除優惠(工程項目6%-10%),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但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的,給予6%-10%的價格加分評審優惠。
五、加強監管。建立全省統一的政府采購監管服務信息平臺,實現審批、備案一網通辦,在湖南省政府采購網統一實施政府采購意向和信息公開,為供應商提供增信、融資等服務。建立政府采購執行和結果的預警機制,加強政府采購績效評價。
六、落實責任。采購人應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的主體責任,完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項保證金、合同款的清理和結算工作。省直部門和市(州)財政局應加強督促,于7月底前將落實情況匯總報送我廳政府采購處(聯系人:龔明陽,0731-85165284)。
本辦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此前本機關發布的有關文件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
湖南省財政廳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
本公司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在前三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未列入嚴重失信行為名單,符合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基本資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本公司企業規模為:大型c 中型c 小型c 微型c
c本公司自愿入駐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湘財購〔2019〕27號),如違反承諾,同意金融機構將增信保證劃繳國庫(非電子賣場采購活動項目不需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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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機構代碼、注冊登記機構、日期、有效期、注冊資本、地址、經濟行業、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簽字)、身份證號、手機號:
授權代表人姓名(簽字)、身份證號、手機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