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
及監理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完善招標投標信用激勵和懲戒機制,推進招標投標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建市〔2017〕241號)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7〕5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包含園林綠化工程,下同)施工、監理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發布和使用適用本辦法。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信用評價工作的管理、政策制定以及結果發布,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招標投標信用評價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信用評價(以下簡稱:信用評價)是指按照信用評價標準和方法,對相關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遴選征集,給予企業履約守信狀況的綜合評判。
第四條 信用評價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第五條 信用評價采用百分制,按加減累積方式計算。納入信用評價的信息原則上從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及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平臺征集。
第六條 信用評價的申請及信息采集。
企業可自行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網站注冊賬號,登錄“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務平臺—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系統”,申請參加信用評價,查閱相關信用信息與評價結果。
信用信息原則上自產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采集錄入,且所有信息采集工作應當于每季度末月20日20時前完成。信息自采集之日起自動通過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系統進行動態公示。
第七條 信用評價結果的生成、公示、公告。信用評價由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系統自動生成,評價結果每季度發布一次。評價結果公示時間為每季度末月20日20時,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告時間為每季度末月30日20時,信用評價結果公告后,企業可自行前往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查閱和打印信用評價報告。
第八條 異議處理。每季度末月20日20時評價結果公示前,企業對信用信息有異議的,可以按屬地管理原則向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提出,同時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在收到異議后進行核實處理,并公開處理結果。
評價結果公示期內,企業對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異議經核實后,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處理結果予以公開。
異議的處理原則上在每季度末月30日20時前完成。
第九條 信用評價結果應當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用。招標評標使用的信用評價結果,分別采用投標人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標文件截止之時公告的最新季度信用評價分值。
第十條 錯誤處理及責任追究。信用評價中發現企業有未如實錄入信息,偽造、變造相關資料,重復錄入相關信息等行為,影響信用評價結果且對其有利的,給予嚴重不良行為記錄。
評價結果使用過程中,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發現信用信息有誤,確需對企業信用評價結果進行修改的,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經確認后修改。修改后的結果經公示、公告后生效,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工作人員錄入信息不及時、錄入信息錯誤,異議處理不及時,或者在信用評價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予以通報批評,并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 鼓勵省外入湘企業申請信用評價。
第十二條 與我省簽署信用信息共享備忘錄的省市區公布的信用信息,可以用于我省信用評價。信用信息共享備忘錄的簽署情況在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公布。
第十三條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實際需要對信用評價情況進行評估,必要時可以調整信用評價標準。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21日止。評價結果的應用在2021年4月1日起實施。
附件:1.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及監理
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標準
2.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及監理
招標投標信用評價信息采集要求及使用期限
3.招標人評價表
附件1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及
監理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標準
序號 |
評價因素 |
計分方式 |
最低分值 |
最高分值 |
滿分 |
|
1 |
優良信息 |
加分制 |
0 |
60 |
100 |
|
2 |
不良信息 |
扣分制 |
-60 |
0 |
||
3 |
基礎分值 |
固定值 |
40 |
|||
序號 |
最高分值 |
評價因素 |
評價標準 |
分值 |
||
1 |
60分 |
優良信息 |
稅務部門納稅等級 |
A級納稅信用計10分;B級計8分;M級計6分;C級計2分;D級及未填報的計0分 |
加分制 |
10分 |
2 |
市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發布的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合格評價 |
計10分 |
10分 |
|||
3 |
項目(標段)完成后招標人合格評價 |
計10分 |
10分 |
|||
4 |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度考評優良企業、合格企業 |
優良企業計15分,合格企業計10分 |
15分 |
|||
5 |
湖南省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年度考評優良企業、合格企業 |
優良企業計15分,合格企業計10分 |
15分 |
|||
序號 |
最高分值 |
評價因素 |
評價標準 |
分值 |
||
6 |
0 |
不良信息 |
市級以上住建部門發布的招標投標活動監管不合格評價 |
評價不合格每次扣1分,該項評審因素最多扣10分 |
扣分制 |
60分 |
7 |
項目(標段)完成后招標人不合格評價 |
扣2分/個,該項評審因素最多扣10分 |
||||
8 |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質量管理標準化季度項目考評不合格項目;湖南省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綜合評價施工不合格項目 |
扣5分/個,該項評審因素最多扣20分 |
||||
9 |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度考評不合格企業 |
扣10分,該項評審因素最多扣10分 |
||||
10 |
湖南省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年度考評不合格企業 |
扣10分,該項評審因素最多扣10分 |
||||
11 |
不良行為記錄(包括拖欠農民工工資、參與圍標串標、轉包、資質掛靠、違法分包等) |
一般不良行為扣5分/條; 嚴重不良行為扣10分/條 |
||||
12 |
行政處罰 |
發生工程建設違法行為,企業或者法人代表受到罰款以上(含罰款)的行政處罰,扣10分/次 |
||||
13 |
刑事處罰 |
發生工程建設違法行為,企業或者法人代表受到刑事處罰,扣20分/次 |
||||
14 |
失信黑名單 |
“不良信息”項分值全部扣除,即扣60分 |
評價因素說明:
(一)優良信息
1.納稅信用等級,以稅務機關發布的納稅信用等級評價結果作為考核依據。納稅信用等級發生變化的,按照新的等級計分。
2.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合格評價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在招標投標活動事中事后監管中對企業履約履職等方面行為的評價,由市州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每季度匯總本地區相關評價信息,經公示、認定后,統一錄入。參與信用評價的企業均計10分。
3.招標人的合格評價,由招標人按照附件3格式填寫后,按屬地管理原則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市州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匯總招標人評價結果,經公示、認定后,統一錄入。參與信用評價的企業均計10分。
4.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及質量管理標準化年度考評優良企業、合格企業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文為準。
(二)不良信息
1.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是指企業因工程建設違法行為受到的相關處罰,原則上從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平臺抓取。招標投標失信黑名單以省公管辦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最新發布的名單作為考核依據。
同一違法違規事項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不良行為記錄的,按照最高處罰決定的分值扣分。
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企業,其招標投標信用評價中“不良信息”項分值全部扣除,即扣60分(未參加信用評價的投標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在其按相應評標辦法中規定計取的信用評價分值基礎上將“不良信息”項分值全部扣除)。
行政處罰中的罰款處罰,是指10萬元以上(含本數)的處罰。
2.招標投標活動監管不合格評價由市州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每季度匯總本地區相關評價信息,經公示、認定后,統一錄入。
3.招標人的不合格評價,由招標人按照附件3格式填寫后,按屬地管理原則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匯總招標人評價結果,經公示、認定后,統一錄入。
招標人評價錯誤的,承包人可以按屬地管理原則,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提出申訴。
4.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質量管理標準化季度項目考評不合格項目;湖南省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綜合評價施工不合格項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質量管理標準化年度考評不合格企業均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文為準。
附件2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及監理招標投標 信用評價信息采集要求及使用期限 |
||||
序號 |
評價信息 |
評價依據 |
采集錄入主體 |
信息使用期限 |
1 |
納稅信用等級 |
稅務機關發布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
企業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365天 |
2 |
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合格評價 |
市級及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結果 |
市州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90天 |
3 |
招標人的合格評價 |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3個月內招標人報送的招標人評價表 |
市州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365天 |
4 |
不良行為記錄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第X批湖南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80天 |
5 |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度考評優良企業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考評優良企業、合格企業和不合格企業名單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730天內最新的通知 |
6 |
湖南省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年度考評優良企業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企業考評優良企業、合格企業和不合格企業名單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730天內最新的通知 |
7 |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度考評合格企業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考評優良企業、合格企業和不合格企業名單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730天內最新的通知 |
8 |
湖南省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年度考評合格企業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企業考評優良企業、合格企業和不合格企業名單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730天內最新的通知 |
9 |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度考評不合格企業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考評優良企業和不合格企業名單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730天內最新的通知 |
10 |
湖南省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年度考評不合格企業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企業考評優良企業和不合格企業名單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730天內最新的通知 |
11 |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季度項目考評不合格項目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第X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項目考評不合格名單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90天 |
12 |
湖南省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季度項目考評不合格項目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第X季度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項目考評不合格名單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90天 |
13 |
湖南省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綜合評價施工不合格項目 |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XX年第X季度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綜合評價結果的通知》 |
自動抓取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90天 |
14 |
失信黑名單 |
省公管辦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相關文件 |
自動抓取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365天 |
15 |
招標投標活動監管不合格評價 |
市級及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文件 |
市州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90天 |
16 |
招標人的不合格評價 |
工程竣工驗收后招標人報送的招標人評價表 |
市州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365天 |
17 |
刑事處罰 |
刑事處罰決定書 |
自動抓取 |
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365天 |
18 |
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自動抓取 |
(1)罰款處罰的,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90天;(2)其他類型處罰的,自評價結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80天; |
說明:以上有效期90天,180天,365天,730天對應1個季度,2個季度,1年,2年。
附件3
招標人評價表
項目全稱 |
|
項目地點 |
|
項目工期 |
|
竣工驗收日期 |
|
招標人 |
|
聯系電話 |
|
承包人 |
|
聯系電話 |
|
招標投標監管部門 |
|
聯系電話 |
|
評價因素 |
招標人對承包人在項目部成員(或者監理部)履職、工期進度、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文明生產等方面的綜合評價。 |
||
招標人評價 (填寫合格或者不合格)
|
招標人(公章):
評價時間: 年 月 日 |
填寫說明:
1.一個項目(標段)對同一承包人(施工單位或者監理單位)只能進行一次評價,此處“項目”指湖南省內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
2.招標人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完成評價,并在蓋章后按屬地管理原則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3.招標人評價錯誤的,承包人可以按屬地管理原則,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提出申訴。
http://zjt.hunan.gov.cn/zjt/xxgk/zcfg/gfxwj/202103/t20210301_14660194.html